农村宅基地的地皮属于个人吗,农村宅基地属于自己的吗

admin 18 2024-04-16 18:30:03

农村房子卖了土地还属于自己吗

村委会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后20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用地位置、土地类别、土地权属、原房屋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意见并送当地国土所。

房子十年前已经卖出、现在拆迁,提问者的土地证只是《土地使用证》,自己并没有土地主权的,理所当然的没有可能可以分到房的。

你如果还是当地村民并且承包土地还在,你可以申请村委重新给你宅基地,少要一套商品房。当然拆掉的房子仍然可以换一套商品房或换取现金补贴,具体要跟开发商协商。

如果卖给外村人或者城市人口,这是政策不允许的,即使签订协议,也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农村,确实存在农民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外村人或者城市人的现象,只是不办理过户手续。

早些年农村自建房的交易相对性疏松,大部分处在你侬我侬的情形的情况下。钱用到,房屋就是你的了,也不管购房者的户口本和真实身份。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谁

1、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三权分置究竟是什么?“三权分置”是指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这“三权”分置并行。所数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

3、农民集体。所谓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由该农民集体全体成员共同行使或农村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否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农村的土地算国家的,农民有的只是经营权,没有真正的所有权,因为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曾经推行一项制度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仍然归属于国家的农民享有所有权之外的经营权,可以正常种植,这个土地收益也归农民。

农村土地归农民个人吗

1、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可以拥有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

2、至于个人,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4、农村的土地算国家的,农民有的只是经营权,没有真正的所有权,因为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曾经推行一项制度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仍然归属于国家的农民享有所有权之外的经营权,可以正常种植,这个土地收益也归农民。

5、个人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全部归集体所有。 我国农村现在土地只以一种形式存在,都是集体所有制,没有土地就是私有制。 私有制的土地在我国根本不存在。 当时,农民群众主要忙于集体的活动。

农村宅基地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1、法律主观: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不是。《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4、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5、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6、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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